這世代是壞人的世代,
不是好人的世代。
這世代標榜重視人權,給予犯錯的人更多的寬容。
然而對於那些真正有悔意,也為過犯付出代價的人,
也不見得有更多的包容。
維護人權的功效,
似乎只讓那些罔顧他人人權的人得益。
無論怎樣離譜不該的行為,
只要在記者會中痛哭流涕,表現得似乎很有誠意,
就能大事化為無事。
一轉身,不僅社會大眾,連自己都忘了曾有這回事,
繼續精彩的人生及事業。
而那些無辜的受害者,
他們的人權在哪裡?
他們被傷害得如此的輕易而冤枉,
而肇事者卻往往躲在人權的保護傘下,
藉著『有悔意』之名避掉該付的刑責,
要制裁他們彷彿千難萬難。
這世代提倡的是特權,
不是人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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